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189号,单位名称:东海县优贝妮美容店,法定代表人:陈*平,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68-1-1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04月24日至2028年04月23日。
2、苏卫公证字〔2022〕第320722-000373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琢美理发店,法定代表人:许*兰,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郑庄村郑庄路86-40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04月30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