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97号、苏农计【2024】37号)文件精神及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开展农产品加工单体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并签署《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3)。
四、东海县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开展农产品加工单体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建设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农村产业发展科。
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农村产业发展科,唐单,87212629、13675219606,县农业农村局604室。
附件:
1. 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开展农产品加工单体项目申报指南
2.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2024年省以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