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娱乐官网
简体 繁體 站点地图
索引号: 076/2025-0008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城市规划 /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东政发〔2025〕12号
成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日期: 2025-03-20 有效性:
名称: 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海县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方案的通知
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海县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0 12: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东海县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东海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切实巩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提升长效治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原则,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监管,着力构建以“镇村收集、区域集中、县转运处置”为主要模式的城乡一体化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打造建筑垃圾治理东海示范样板,实现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精细化、收运调度智能化、末端处置资源化、全程监管数字化,为全县生态环境?;ず途蒙缁峥沙中⒄固峁┯辛χС?。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全面覆盖。从全县统筹考虑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各个环节,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确保各环节协同运作,形成有机整体。

(二)源头管控,分类治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高治理效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三)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升级改造监管服务系统,实现建筑垃圾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治理水平。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东海县城乡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收运和处置设施,确保管理体系符合当地需求,取得实际成效。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治理,以及违规堆放填埋点的整治和违法违规处置行为的常态长效监管。建筑垃圾包括:房建、市政、水利、交通、拆迁和其他各类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装修垃圾。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的收运网络体系。在城区和乡镇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收集点,配备充足、合理的收运车辆,确保建筑垃圾及时、高效收集和转运。到2025年底,全县建筑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基本建成,2026年全面常态化运营。

(二)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综合利用率,2025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2026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并常态化保持。

(三)构建常态长效监管服务体系。完善“人防+技防”的建筑垃圾监管体系,建立巡查、发现、查处等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智能化监管服务系统应用,提高监管实效和服务水平。

(四)提升社会满意度。通过有效治理,减少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倾倒等现象,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社会公众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五、主要任务

总体构建全域“2+3+N”的城乡一体化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其中:2为东海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东海县工程渣土调剂场,3为三个区域收集贮存中心,N为城乡若干不同类型的临时收集贮存点。

(一)构建城乡

建筑垃圾收集贮存体系

合理规划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建筑垃圾收集贮存网格。形成区域、县城区和镇村三级建筑垃圾收集体系。

1.区域中心

设置城南、城北、西部3个区域收集中心。其中:西部区域中心设在双店镇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主要覆盖桃林镇、山左口镇、双店镇、李埝乡、温泉镇、洪庄镇、石湖乡和李埝林场等西部片区;城南区域中心设在县城南部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主要覆盖牛山街道、张湾乡、平明镇、房山镇、安峰镇、曲阳镇和高新区、种畜场等南部片区;城北区域中心设在县城北部236省道与245省道交汇处附近,主要覆盖石榴街道、石梁河镇、黄川镇、青湖镇、白塔埠镇、驼峰乡和经开区等北部和东部片区。上述3个区域中心共同构成辐射覆盖全县域范围建筑垃圾收集的核心枢纽。

2.县城建成区

(1)城区公共空间。新建颐和美地(颐和美地西侧、新建路东侧、菜市街南侧)、锦程佳园(锦程佳园小区北门)、贯庄(牛山路东侧、富国路北侧交叉口)3个建筑垃圾片区收集点,同步设置服务覆盖居民集中居住地区的20个左右建筑垃圾收集箱,根据实际情况可实时增减,承担城区建筑垃圾收集功能,具体由县城管局负责收集。同时,继续保持城区主次干道的巡查收集清运。

(2)城区既有建筑

①新建小区:新建居住小区,应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并与小区一并投入使用。

②有物业管理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在管理区域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承担装修垃圾收集任务,并就近运至

片区收集点或区域中心贮存。

③无物业管理小区:由街道相关社区负责装修垃圾收集,并就近运至

片区收集点

或区域中心贮存。

④城中村:由街道相关村委会负责装修垃圾收集,

就近运至片区收集点或区域中心贮存。

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沿街商铺等:产生的装修垃圾由所在单位或责任人负责收集,并就近运至片区收集点或区域中心贮存。

装饰装修垃圾收集点设置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3)建设工程项目。城区范围内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拆迁和其他各类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脱水、干化处理后)、拆迁垃圾、工程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3.乡镇

(街道)、场、园区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应在辖区内指导所辖行政村合理设置建筑垃圾收集贮存点。所辖行政村建筑垃圾收集点应规范设置,具体条件应满足但不限于建设用地、场地硬化、封闭围挡、标识牌、监控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要求。驻地村可规范设置规模相对较大的建筑垃圾收集贮存点,承担镇区的建筑垃圾收集贮存功能。高新区应按规范设置建筑垃圾收集贮存点。

所有收集点不得擅自接收外来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混装。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二)构建城乡建筑垃圾运输体系

1.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建筑垃圾收集点收集的建筑垃圾实行市场化运作,由物业公司聘请经过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至就近建筑垃圾收集点或区域中心。

2.城区无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相关社区负责就近运至建筑垃圾片区收集点或区域中心。

3.城中村:由街道相关村民委员会负责就近运至建筑垃圾片区收集点或区域中心。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沿街商铺等:由所在单位或责任人负责就近运至建筑垃圾片区收集点或区域中心。

5.乡镇(街道)、场、园区:乡镇负责将所属行政村建筑垃圾收集点收集的建筑垃圾直接转运至相关区域中心。牛山街道、石榴街道不在建成区内的行政村负责将收集的建筑垃圾转运至就近的城区建筑垃圾片区收集点或区域中心。园区、场负责将收集的建筑垃圾转运至就近区域中心。

6.建设工程项目: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脱水、干化处理后),由施工单位按“两票制”要求及时全部运至东海县工程渣土调剂??;拆迁垃圾、工程垃圾运至相关区域中心。

7.城区建筑垃圾片区收集点、建筑垃圾区域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区域中心收集的建筑垃圾,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负责进行转运并处置利用。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三)构建城乡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体系

1.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垃圾处置利用

(1)推进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聚焦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垃圾处置设施的高标准建设,要求企业配备智能计量、粉尘负压收集、降噪防渗等环保系统,确保分拣破碎、再生加工等环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对关键工艺参数实施量化管控。

(2)推行智能化监管。依托物联网技术构建“进?。χ茫贰比刺跏菁嗖馔?,实时采集垃圾处理量、设备运行参数、产物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数据,建立动态数据库并关联监管平台。

(3)支持产品利用。推动将再生产品价格纳入建设工程材料造价信息清单,将符合标准的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明确再生产品应用范围,推动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再生产品。

2.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处置利用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由县工程渣土调剂场进行处置利用,具体由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县城管局通过数字化平台对运营状态进行实时监管。

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及所辖行政村建造、装修、拆除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按照就地就近处理原则,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无法就地利用的运至所在村建筑垃圾收集点。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四)构建城乡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体系

1.强化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管控

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并纳入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带头落实源头分类、源头减量措施,并将建筑垃圾减量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鼓励施工单位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规范施工项目管理

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及国有平台应落实工程项目动态更新机制,与城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动态掌握房建、市政、交通、水务等各类新(改、扩)建工程开工量和建筑垃圾产生量。城管部门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督促工程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并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建筑垃圾运输量、消纳场所及运输责任,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严禁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建筑垃圾分类,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现场公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监管

城管部门依法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准入制度,规范相关流程,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息。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常态化管理,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外观标志、密闭装置、装卸记录、安全配置等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卫星定位、行驶记录等装置正常使用,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健全建筑垃圾早发现网络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推动将建筑垃圾管控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利用现有网格管理体系,网格员及时上报责任区巡查情况,重点核查荒地、坑塘等高风险点,实行基层网格动态管控。城区严格落实社区、村相关责任,有效发挥网格员、数字化城管巡查员和渣土执法队员职能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发动群众参与共治,对违规倾倒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激发群众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积极性。实行部门信息联网,定期调取渣土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建立县域渣土车数据库,对定位轨迹异常的车辆自动生成嫌疑清单,实施重点跟查。与相邻区县加强协作,共享监管数据和黑名单信息,对跨区域倾倒案件开展联合执法。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推行全过程数字化监管

以建筑垃圾“一件事”全链条治理为核心,通过“三库一平台”架构(源头库、运输库、处置库和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业务穿透、数据贯通与责任闭环,构建“源头精准管控—运输动态监管—处置全程追溯”的全链条治理模式。

在源头端,设置覆盖全县各类收集贮存点的监控设备、点位电子围栏和固定二维码,收集点管理人员依据建筑垃圾堆放量,进行扫描申报预约清运,预约车辆进入点位作业时,预约车辆司机扫码清运;未扫码车辆进入清运点位时,点位监控警戒功能和电子围栏触发预警,监控设备拍照上传平台识别车辆信息,报警推送至收集点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点位画像—行为预警—责任绑定”的源头治理闭环。所有建筑工地按“两票制”进行全程监管。

在运输端,通过运输车辆加装卫星定位装置、载重传感终端或工地端智能地磅系统,实现车辆位置、轨迹、载重等数据的采集,将每辆车的申报运输路线(含起点坐标、途经路段、卸载区域)与实际运行轨迹进行空间叠加分析,对偏离申报路线或非装卸区域滞留超时的异常情形,系统自动触发预警机制,实现违规行为全链条处置。同步推行电子通行证管理模式,集成车辆定位信息、实时载重曲线、企业信用档案等要素,形成覆盖全县的运输行为数据库。每张电子通行证内置防伪识别码,动态绑定运输时段、规划路线、指定卸载区域等核心参数,每日根据申报自动生成次日运输电子路单。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终端扫描证件二维码,可实时调取车辆当前位置与申报轨迹的吻合度分析图,当系统判定轨迹偏移申报路线时,即时触发证件失效机制,形成“技防+人防”的监管闭环。

在处置端,①区域中心通过与源头端电子围栏预警、运输端轨迹核验联动,形成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接收”全链条闭环。区域中心入口部署智能地磅、车牌识别及区块链存证设备,车辆进场时自动扫描电子通行证二维码,同步核验源头申报清运量、运输载重数据与地磅实测重量的偏差,比对运输时段、终点坐标与申报信息一致性,对异常情况触发预警。②资源化利用厂通过贯穿“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物出厂”全流程,形成数据互联、责任可溯的治理闭环。进厂环节通过智能地磅与车牌识别系统自动关联运输车辆电子联单信息,实时比对源头工地申报量、运输载重数据与进厂称重结果。生产环节依托物联网传感器实时采集生产各环节参数,异常数据即时推送至监管平台,并触发预警,确保再生骨料质量达标。出厂环节为每批次产品赋予溯源码,同步关联资源化利用厂处置记录与产品检验记录,形成“源头—运输—处置—利用”四级数据闭环。

县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服务系统,横向打通城管、住建、公安、交通、数据、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和乡镇业务系统,纵向贯通“县指挥中心—终端处置中心—区域中心—收集点—收集箱”多级节点,实现县域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

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

6.开展联合监督执法

建立建筑垃圾治理协作联动机制,组织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联动办案、行刑衔接机制。统筹各部门和乡镇力量,开展常态化执法,严厉打击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未实施密闭化运输、车轮带泥行驶或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随意倾倒违法侵占河道以及耕地、林地、湿地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由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保持建筑垃圾非法处置倾倒联防联控高压态势。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职责分工

城市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工作,推动落实工作机制和目标任务;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牵头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指导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乡镇(街道)、场、园区:全面开展辖区内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做到边查边清、立行立改,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增量。统筹做好本区域内建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规范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设置和收集转运,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住建部门:加强住建领域工程项目源头管理,制定落实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政策和目录清单,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

公安部门:严查道路交通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配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通报路面执法和侦查办案中发现的建筑垃圾倾倒问题。严查暴力抗法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做好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建筑垃圾问题排查整治,加强交通运输工程源头管理;配合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营运货车违法运输行为监管;加强港口(码头)运行监管,建立建筑垃圾水路运输监管体系,加大水运违法运输船舶及行为打击力度。指导再生产品在交通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

发展改革部门: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政策支持范围。

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相关单位统筹安排与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相关的环卫用地布局、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支持永久性设施和临时性设施相结合。督促做好林地、湿地、自然?;さ胤段谂挪檎?。依法依规查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倾倒建筑垃圾、在耕地上私设垃圾填埋场等违法行为,推进建筑垃圾占用耕地地块的恢复整改。

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无废城市”建设,严格建筑垃圾跨区域转移审批及备案,确保审批及备案信息与相关部门及时双向畅通共享,严查未审批及备案问题,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压实各级责任。

水务部门:做好水利工程领域建筑垃圾排查整治,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源头、做好再利用工作,严格落实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充分利用河湖长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处理违法倾倒、填埋垃圾问题。

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指导农村居民规范堆放建筑垃圾。做好耕地质量评定,为确保整改恢复到原耕地质量等级提供依据。

其它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落实有关责任,共同做好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支持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霞墩咦式鹬С?,加大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资金,将后续运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确保体系正常运转。

(三)强化制度建设

依据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制定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制度,包括源头分类管理制度、收集运输许可制度、处置备案制度、智能化监管制度等。完善相关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有重点地宣传“2+3+N”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提高社会公众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剐问蕉嘌男逃疃?,引导居民自觉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九游娱乐官网